安徽新型药物制剂研究单位
同样,这也不能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但可能会导致质量控制项目及其限度等的改变。这可以认为研发的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具有“等同”的质量。在研究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时,产品的质量必须与已上市的产品“一致”或“等同”,这是前提条件。基于这个前提,可以预测研发的产品与已上市的产品在临床方面的一致性。例如,口服固体制剂通常需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来验证,而注射剂则通常无需进行临床验证。如果难以确定研发产品和已上市产品的质量是否“一致”或“等同”,需要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慎分析。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愿成为客户与员工引以为傲的伙伴与同行者!安徽新型药物制剂研究单位
口服缓控释制剂的生产和质量控制难度较大。因为工艺等变更对这类药品的释放和吸收影响较大,所以必须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以确认其缓控释性能。试验应在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达稳态两种条件下进行。对于复方制剂中含有多个活性成分的药品,其各个成分的理化性质不同,工艺对各成分释放的影响也可能不同。因此,不能保证一个成分的体内释放和吸收行为能够提示其它成分的体内行为。原则上,应当证实每一个活性成分的生物等效性,并按照单方制剂的要求进行每个活性成分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天津抗体药物制剂研究院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平台可开展药物以及中间体的化学合成、药物分析、药物模拟设计和药物分子筛选等工作。
目前已有一些国家标准品种在我国上市销售。通过查阅公开的文献和资料,例如药品说明书、质量标准等,可以了解这些已上市产品的储存条件、保质期以及在光照、潮湿、高温等环境下降解的情况。这些信息可以作为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设计基础,为确定试验条件提供依据。通常情况下,开发的新产品的稳定性应该与已上市产品的稳定性相当或更好。有了已上市产品稳定性研究结果的参考,才能确定新产品的有效期,并缩短稳定性研究的时间。对于稳定性研究,有几个需要关注的因素,这些因素在《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等文件中有详实的阐述。
活性成分以分子或离子形式分散在溶液中,不会经过释放、溶解等过程,因此其吸收不会受到制剂因素的影响。如果该制剂以均匀的溶液形式被摄入体内,且溶液中的活性成分浓度与已上市产品相同,同时无胃肠道转运、吸收和活性成分体内稳定性受影响的辅助剂,一般可以不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口服混悬液的活性成分以不溶性颗粒悬浮在液体中,需要经过释放、溶出等过程,因此应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而口服乳剂,若乳化技术等因素导致制剂的吸收及体内分布发生变化,则应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淄博生物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致力于生物技术及其制品的实验室研发与技术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药物缓释制剂的体外释放行为与采用的释放度测定条件(方法、介质、转速等)密切相关。不同的释放度测定条件可能会导致不同的体外释放行为。因此,缓释制剂的工艺筛选、释放度测定方法研究和释放度目标的确定是相互依存的。建立缓释制剂的释放度测定方法需要结合工艺研究中得到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改进。在进行口服缓释制剂的临床前动物药动学研究时,通常只作为判断其在体内是否具有缓释特性的参考,以评估缓释制剂是否存在过快释放的现象,并确保进行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开展质量标准建立与稳定性考察等工作。浙江药物制剂质量研究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人才研发团队主要由海外归国人员、国内高校院所学者、企业高层技术人员组成。安徽新型药物制剂研究单位
一般而言,口服固体制剂是指那些通过胃肠道吸收后能够在全身发挥作用的药物类型,而不包括那些只在胃肠道局部起作用的药物类型。这类制剂在体内需要经过崩解、溶解、吸收等过程,制剂间的差异可能会影响药物在体内的过程,从而导致生物利用度的变化。因此,通常需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来评估该类制剂。在有足够的体外相关性研究数据支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体外实验来代替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而口服液体制剂则主要包括口服溶液剂、混悬液剂、乳剂等溶液类型制剂,如口服溶液剂、口服酏剂、酊剂和糖浆剂等。安徽新型药物制剂研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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