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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山大生物医药研究院在孵企业—山东则正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成功在研究院会议室举行。省食药检院胡德福副院长、高创中心王军主任、山大研究院邵伟副院长及则正公司贺敦伟总经理出席签约仪式。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我国于2015年8月起推出的一项重大医药产业改变举措,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通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开展质量评价,以期实现提高我国仿制药疗效、降低百姓用药支出、提升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质量的目的。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可开展生物药物活性评价和给药系统、抗体制备与活性评价等研究工作。淄博药物质量研究机构
CNAS-CL01-A002:2020应用说明浅析。我院自2017年3月8日获得CNAS认证以来,一直严格遵守CNAS的要求,在CNAS-CL01-A002:20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发布后,及时针对新版的要求对我院的文件体系进行修订,并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应用说明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修订的,是对CNAS-CL01: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2020版的应用说明主要对结构要求、资源要求和过程要求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共修订了36处。结构要求:对实验室管理层要求更细化,要求至少有一个符合条件的管理层负责实验室技术活动。淄博药物质量研究机构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依托淄博当地的产业基础、企业资源、山东大学等高校资源。
限度控制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策略建议参考ICHM7(R1)指南的相关规定,应保证较为终拟定的控制策略和杂质限度具有充分合理的科学依据。亚硝胺类杂质的致病症风险较高,不适合按照ICHM7(R1)提出的1.5μg/天的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控制限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研发品种的物料属性、工艺路线、生产过程、降解情况、分析测试结果、监管机构的要求确定应该控制的亚硝胺类杂质种类。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应在符合ICHM7(R1)要求基础上制订控制策略,以使该类杂质在原料药和制剂中的水平低于可接受限度。
1.能在专业机构数据库中查找到TD50值(50%病症发生率)的亚硝胺类杂质根据ICHM7(R1),应使用来自较为敏感性别和物种的较为敏感目标组织的TD50值来计算可接受的摄入量。亚硝胺类杂质致病症风险高,根据ICHM7(R1),应使用来自研究设计完善的致病症性试验中的较低TD50值,或与人类风险评估较为相关的种属、性别和病症发生组织部位的较低TD50值来计算可接受摄入量,设定对应病症发生风险为十万分之一,人体体重统一按50kg计算,则该亚硝胺类杂质的每日可接受摄入量(AcceptableIntake,AI)为:TD50(mg/kg/天)×50kg/50000。研究院下属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是专业从事原料药、制剂等药物质量研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2020年5月,在PharmaceuticalOnline上发布了题为“IsItTimeToSayGoodbyeToFMEARiskPriorityNumber(RPN)Scores?(是时候告别FMEA风险优先级(RPN)分数了吗?)”的文章,作者给出了使用FMEA中AP值的在制药领域的应用示例,并表示:现在是时候考虑取消使用传统的RPN评分并过渡到使用AP评级。AP评级使用简单得多,不需要计算(无需验证电子表格),并提供单独简单的参照表来确定适当的操作级别。在具体使用中,RPN的是事件发生的频率(O)、严重程度(S)和检测等级(D)三者乘积,三个参数都在1~10的范围内,RPN的范围从1(相对较好)到1000(相对较为差),数值愈大说明潜在问题愈严重。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按照《良好的自动化管理规程》建立了符合国家“数据完整性”要求的系统环境。淄博药物质量研究机构
研究院致力于化学合成原料药、中间体、标准品、杂质以及药物等内容的实验室研发与技术服务!淄博药物质量研究机构
研究院自2012年成立以来,面向鲁中及全国医药企业、院所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承担着公共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与孵化、人才汇聚与培养、校地交流与合作等职能,此次研究院荣获央视《匠心》栏目入选品牌,正是央视对研究院匠心精神的认可,近日,央视《匠心》摄制组将走进研究院,进行考察和采访,采集纪录片素材,并将制作播出!为进一步增强员工对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深刻理解,不断提高药品、尤其特殊药品管理的规范意识与风险意识。淄博药物质量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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