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药质量研究单位
山东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可面向生物医药园区和鲁中医药企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全系列技术服务。包括核磁共振实验室、色谱-质谱实验室、光谱学实验室、理化分析实验室、制剂分析实验室、样品准备室、留样室以及档案室等七个功能区域,拥有进口各类大中型分析检测设备近30台,具备药物理化性质分析、原料药物结构确认、制剂含量测定及质量标准研究、有机溶剂残留测定等功能,可提供包括核磁共振谱(NMR)、元素分析、红外光谱(IR)、质谱(MS)、旋光、吸收系数(UV-VIS)、纯度分析、晶体衍射数据、蛋白质二级结构测定、热重与差热信息等在内的多项服务。研究院提供实验室房租、物业费、实验仪器租金等项目优惠,共享优良员工,及融资服务、人资服务等技术支持。浙江中药质量研究单位
强制降解试验方法的“预期目的”是帮助了解药物的降解化学性质,并提供尽可能多的降解产物的分离和检测。这些方法的特性不能被完全验证,因为所有的降解产品还不知道。因此,调查性强制降解试验方法的验证将比官方控制方法有限得多。尽管如此,该方法的验证确实需要包括选择性和灵敏度,通常使用原料药吸光度作为降解产品的灵敏度估计(即使用原料药的相对响应因子),因此考虑这些验证内容通常即使在方法开发的早期阶段也很有利。如果药物的盐形式或物理特性发生变化,是否需要进行新的压力测试研究?制剂质量研究机构研究院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目前40余人,主要负责生物医药各技术单元的管理与运营,并对外提供技术服务。
限度控制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策略建议参考ICHM7(R1)指南的相关规定,应保证较为终拟定的控制策略和杂质限度具有充分合理的科学依据。亚硝胺类杂质的致病症风险较高,不适合按照ICHM7(R1)提出的1.5μg/天的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控制限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研发品种的物料属性、工艺路线、生产过程、降解情况、分析测试结果、监管机构的要求确定应该控制的亚硝胺类杂质种类。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应在符合ICHM7(R1)要求基础上制订控制策略,以使该类杂质在原料药和制剂中的水平低于可接受限度。
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较大限度地降低开发风险,提高开发效率,节约研发资源。7月14日,山东省科技厅、淄博高新区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对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14年承担的“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两个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生物医药研究院副院长、项目负责人徐东对“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制药过程在线分析检测共用技术研发”两个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验收**组认真听取汇报,并对项目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经过充分论证,较为终我院两个项目获得评审**的一致认可,顺利通过验收并获得优良评价。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为医药企业、高校院所和相关健康产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全系列技术服务。
查阅国内外相关的指导原则,除光降解试验的条件设置在ICH Q1B中有较明确规定外,其他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破坏的具体试验条件并未有明确规定,鉴于以上问题,笔者将药物降解试验推荐的强制降解条件进行了翻译汇总见下表,方便各位同行借鉴学习。强制降解试验研究的数据可能包括在新药实体提交的监管文件中,是否需要符合GMP研究?这是一个值得一些人讨论的重要问题。进行强制降解试验研究的阶段通常是在建立“质量标准”之前。强制降解试验研究旨在为建立这类标准提供基础。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大中型仪器设备900余台(套),设备总投资近1亿元。青岛制剂质量研究服务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1年,被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浙江中药质量研究单位
为使中药配方颗粒能够承载中药饮片的安全性、有效性,国家药典委员会把标准汤剂作为衡量中药配方颗粒是否与临床汤剂基本一致的标准参照物。《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1]规定了中药配方颗粒所有药学研究,均应以标准汤剂的特征图谱,有效(或指标)成份的含量及含量转移率,出膏率等至少以上三个参数为依据进行对比研究。随着省级和国家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相继出台,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的无序时代即将结束。相对于分析液相,制备液相是利用色谱柱的分离能力来去除杂质,以得到高纯样品,是一种快速有效的分析、分离工具。浙江中药质量研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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